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3届校园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4   浏览次数:16811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非教师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海内外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及博士生(202291日至2023831日毕业)。

二)党委宣传部、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部等部门有专业技术需求的相关岗位,可招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往届生。

二、招聘岗位

一)辅导员(具体单位简历评审时进系统选择)

若干,其中,35人为入住男生宿舍辅导员。

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

二)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

若干。

在学校职能部门、学院(部)、直属机构等二级单位从事各类服务于教学、科研等的行政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热爱高校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已取得本、硕、博相应学历学位;

4.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5.有过工作经历的,签约前应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已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缴费情况证明;

6.无海内外犯罪记录。

(二)辅导员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

3.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和方法;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等教育、管理类,或与我校学科相关或相近的专业;

6.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经学校认定);

8.具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位

1.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2.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3.与我校学科相关或相近的专业毕业;

4.年龄要求:博士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1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1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经学校认定);

6.专业技术岗位中,对于具有专业资质(如注册会计师、一级建造师、造价工程师等)或高级职称者,可根据单位实际,适当放宽年龄。

四、招聘流程

一)校园宣讲

我校计划于228—33在北京、天津、济南、重庆、成都、武汉、长沙等城市的12所一流高校组织开展校园宣讲活动。

二)简历投递

以宣讲会现场接收简历为准。宣讲会时间及地点请查看宣讲学校就业网。

三)面试笔试

1.对现场投递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并安排面试、笔试。各路线形成推荐名单。每一环节择优选取。

2.对于党委宣传部、审计处、计划财务处、基本建设处、后勤保障部等单位中有专业技术需求的,应进行专业技术考试(将于校园招聘结束后组织)。

四)简历评审

学校成立评审组,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综合招聘条件、拟聘岗位需求及任职要求等情况,对个人简历进行综合评审。

五)校内面试

学校组织校内面试。具体安排以后续通知为准。

六)考察试用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考察试用。

学校综合审定后,确定拟聘人员。其中,辅导员岗位可调剂至管理岗或其他专技岗。

七)公示、体检、政审

在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https://jgrsrc.xidian.edu.cn信息公示栏公示7个工作日;个人进行体检,学校组织政审。

八)签署就业协议

对于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拟聘人员聘用资格的,且体检、政审合格者,可办理后续手续。

九)重要说明

1.未能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的,其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及录用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录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后续手续,一般应于3个月内签订就业协议或入职(到岗),逾期原则上视为自动放弃

4.招聘工作遵循双向选择原则,在签订就业协议或办理入职之前,拟聘人员可提出放弃,用人单位也可根据其后续实际表现提出取消录用的申请,经学校研究同意后予以办理后续手续。

5.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或者相关单位提出回避要求。

 

有关招聘各环节的后续信息,敬请关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网站(https://jgrsrc.xidian.edu.cn)。

 

联系电话:029-81891773

附件:管理岗、其他专技岗位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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