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非事业编制)

发布时间:2023-09-06   浏览次数:8710

国家开放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程技术岗(1人)

二、岗位职责

1.计划、统筹、实施学校各项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2.编制整理各项工程建设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3.完成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3.4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另有其他资质者优先;

5.5年以上土木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

6.中共党员优先。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91724:00,应聘人员将应聘登记表(模版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质材料文件电子版发送至ouczhaopin@sina.cn,以姓名+手机号码+工程技术岗格式命名,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和邮件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公示。根据面试情况,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本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5.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得参加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或隐瞒相关情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六、岗位说明

此岗位招聘人员不解决北京市户口和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国家开放大学签订劳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10-57519534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模板

 

 

国家开放大学

202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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