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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平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2019年招聘启事(非事业编制)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是负责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本教学评估与专业认证工作的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现根据我中心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
一、招聘计划
管理岗位1人。
二、工作职责
1.负责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包括协会秘书处的日常公文运转、财务、党建、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年检,以及民政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管理部门要求的各项日常工作。
3.协助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及专家机构开展工作,负责相关人员联系、工作协调、会务服务等工作。
4.负责协助开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日常组织管理相关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理或工程相关专业;
2.具有3年以上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经验;
3.能熟练应用财务软件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具有北京市户口。
四、招聘程序
1.简历投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8日24:00,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附照片)发送至邮箱pgzxjob@163.com。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不高于1:5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选。2019年2月22日前将短信和邮件通知入选人员。
3.面试。2019年3月上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
4.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即终止该人选招聘程序;体检结果合格的,即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到拟聘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5.公示招聘结果。对拟聘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6.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监督电话:010-82213389。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报考者,不得参加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者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即时通报并退回原单位。
4.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提前解除聘用合同。
招聘咨询电话:010-82213359,82213307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19年1月30日